現批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局部修訂的條文,自2016年8月1日起實施。經此次修改的原條文同時廢止。
局部修訂的條文及具體內容,將刊登在我部有關網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設標準化》刊物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