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質監函[2016]8號
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委):
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和質量安全司2016年工作要點的要求,進一步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確保質量安全水平,決定開展城市軌道交通在建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城市軌道交通在建工程。
二、檢查內容
(一)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規范性文件貫徹執行情況。
(二)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主體及監測、檢測、施工圖審查等單位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三)全過程風險預防、預控及技術風險控制情況;專項勘察、專項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及第三方監測實施情況。
(四)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情況。
(五)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六)工程質量安全風險事故應急管理情況。
有關檢查內容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指南(試行)》(建質〔2012〕86號)及相關標準、規范執行。
三、檢查安排
檢查分為自查和督查兩個階段,時間為2016年3月到9月。
第一階段:3月~6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全面自查與整改落實工作。
第二階段:7月~9月,在各地自查整改基礎上,我部組織專家對部分城市軌道交通在建項目進行抽查。具體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檢查工作,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檢查工作要全面覆蓋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各地要積極創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方式,加大飛行檢查、隨機檢查頻次,提高檢查效果,真正做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二)各地要繼續嚴格執行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有關部署和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檢查方案。重點檢查各方責任主體和有關單位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質量安全責任是否落實,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是否徹底。真正將檢查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主管部門、落實到項目參建各方。
(三)嚴肅認真做好問題整改和自查總結工作,要完善隱患整改臺賬,跟蹤檢查整改,及時銷號,建立健全閉環管理機制。請有關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本次自查和整改落實情況于2016年6月15日前報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并指定1名同志作為本次檢查工作聯絡員,并于4月15日前將聯絡員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報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聯系人:高康
電 話:010-58933041 58934464(傳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