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在一個近十四億人口的國家,只涉及幾萬人的,又無關生老病死的事可能算不上大事。本文在談的似乎就是這樣一件小事,但通過這件小事公眾竟然看到了國務院文件的落實中可能產生了分歧,直接導致中斷。改革使正常工作受阻,這是不是與初衷背道而馳呢?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都指出并強調了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一切深化改革的舉措都直奔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一
據2014年11月24日新華社電,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以下簡稱“國發〔2014〕50號文件”),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后置審批。至此,李克強總理在2014年兩會上作出的“再取消和下放200項行政審批項目”的承諾已經兌現。
《決定》(國發〔2014〕50號文件)中這些事項的取消和下放,有利于降低企業投融資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加快建立透明誠信的市場秩序。
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促進職業資格的規范管理,減輕用人單位和各類人才的負擔。
取消的項目,有利于推動轉變政府職能、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有利于減輕基層、企業和群眾負擔。
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健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制度體系。因此如何轉變政府職能,尋找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國發〔2014〕50號文件”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上取得重要進展,減少了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
放權的最大意義在于將決定權還給了市場,讓各個要素按需流動,能極大提高產能和刺激創新。取消這些項目,不僅有助于政府轉變職能、改進作風,而且有利于基層、企業和群眾減輕負擔。
國發〔2014〕50號印發的一年多時間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工作取得了很明顯的成效。在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讓社會組織發揮作用的大方向的指引下,全國上下在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的進展,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推進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展。
二
根據《決定》(國發〔2014〕50號文件),在此次取消和下放的58項行政審批項目中,“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是“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第20項。
2014年11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下發的一份通知中寫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負責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的具體工作,核發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
住建部人士表示:“《決定》不是取消注冊建筑師制度,而是取消住建部的行政審批權。確實已經在國務院層面取消,具體工作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進行。該管委會是非常設機構,其秘書處設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住建部人士說:“我部依照《條例》對一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和執業實施指導和監督,不再進行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的行政審批。因為一級注冊建筑師的管理條例還在,所以關于一級注冊建筑師的一些規定還照樣有效,不會影響相關工作。”
2014年12月4日,由中國勘察設計協會主辦的第二屆全國勘察設計行業科技創新大會在京召開。在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司長吳慧娟就“國發〔2014〕50號文件”在講話中對一級注冊建筑師管理工作相關問題進行了說明。她指出,國務院取消的是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的行政審批,而不是取消建筑師注冊制度,后續管理工作主要仍由住建部負責。她還指出:有關注冊建筑師的事務由“全國注冊管理委員會”繼續來做這方面工作。《條例》規定全國注冊管理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是建設部、人社部,相關的協會,建筑師代表、專家組成的全國委員會。
會上,吳慧娟司長強調:“大家關心的考試(引注:指一年一度的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問題,正在和人社部協商,考試的方式、考試的內容、怎么做……常規的是明年(引注:指2015年)五月份的考試正在協商當中……希望大家跟我們一起共同做好一級注冊建筑師的注冊工作” 。
吳慧娟司長的講話糾正了人們因“國發〔2014〕50號文件”可能產生的一些誤解,傳達了住建部的聲音。將根據“國發〔2014〕50號文件”和《條例》,理順在關注冊建筑師的各項工作,工作不會停滯、止步。
但是,吳慧娟司長會上提到的“正在和人社部協商中”的“2015年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并沒有如期進行。2015年已時值歲末,沒有公布任何停試通知,一年一度的“注冊建筑師考試”組織和實施工作在事實上已停止。
與此同時,一年來,住建部對與注冊建筑師相關的各項工作都在有條不紊的進行。對注冊建筑師的審批、初始注冊公示及核發證書等等相關的工作都沒有停止。各地方管理機構對國家注冊建筑師年度的繼續教育工作也沒有中斷。基層各建筑設計單位,注冊建筑師依然在行使其法律、法規賦予的執業職責。
2015年10月10日,住建部辦公廳頒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兩個文件的通知》建辦計函[2015]886號”文件中,“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也赫然在列。
可以預料,在即將到的2016年,住建部的注冊建筑師管理方面的另一項工作將被迫中止,即建筑師的初始注冊,因為2015年選拔考試中止,已造成沒有新人加入注冊行列,注冊建筑師的后續力量已經斷檔。
綜上所述,在2015年國家注冊建筑師管理諸項工作中——凡由住建部一部承當的那部分工作一如往年,——而需要住建、人社兩部共同配合進行的考試安排工作停止了。
——這一狀況是否說明住建、人社兩部在工作協調方面出現不和諧了呢?
一邊在繼續,一邊已停止,對于從事建筑設計的廣大基層人員來說,停止考試意味著職業的上升通道被封,并進而導致工作權力和工作范圍的受限;而未做說明的停試也使數以萬計的建筑設計從業人員的工作和生活的安排受到影響。今年早些時候,一位網名為“虎妞”的專業人士向人社部發出詢問。
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的書面答復如下:2014年10月,按照《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取消住房城鄉建設部“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行政審批事項。按照這一要求,我部未將注冊建筑師考試列入《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注冊建筑師考試工作暫停。目前我部正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要求,與住房城鄉建設部積極研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建筑師職業資格的定位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以上來源于人社部對“虎妞”網民的公開回復。
人社部2015年11月20日發布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依然未將“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列入計劃安排,這意味著這項一年一度的考試工作“暫停”進入了第二個年頭。
如今在各建筑設計院、所、公司,一方面,已經注冊的建筑師依舊從事注冊建筑師執業工作,另一方面考試的停滯令試圖在職業上謀求發展的設計人員深感挫折和不公。以下對話來自2015年12月一名建筑設計人員與人社部的電話錄音。
問:2016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什么時候考。
人社部人士答:“國務院取消了,我們不能再組織考試了。”
問:國務院取消的是行政審批嗎?
人社部人士答:“取消的是執業資格認定,執業資格認定的重要環節就是考試……今后不知道,反正16年是不考了。”
問:為什么已經考過還在繼續注冊呢?
人社部人士答:“……不歸我們管……注冊是行業的問題,是住建部的事。……考試是我們兩家管”
問:為什么不發正式的不考試的文件?
人社部人士答:“國務院的文件還不夠正式呀?執業資格認定就是考試……前題是考試,……取消的是職業資格認定。”
從以上情況不難看出,對于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文件在貫徹落實上出現了分歧。是不是可以認為: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已走樣了呢?
三
注冊建筑師制度是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職業管理制度,各國的實踐早已證明是行之有效的。1990年代,我國建設部經過考察、研究,在我國加入WTO,與國際接軌之際,率先實施了建筑師執業注冊制度。清華大學、東南大學、同濟大學等全國多所著名高校的建筑院、系也為此進行了教育評估。為廣大建筑師走向世界,執業資格互認奠定了基礎,這一制度也在不斷地提高建筑師的執業水平。
今年5月12日,在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中,李克強總理表示:“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是促進發展的強大動力和重要保障。”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文件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提高政府效能,釋放市場活力。也有著完全一致的精神內涵。
發展和完善我國的建筑師執業注冊制度與《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不相沖突。相反,切實準確地落實文件精神更有利于激發中國的建筑師執業注冊制度的活力和廣大注冊建筑師的創造能力。
2016年注冊建筑師人才選拔考試工作的再一次停擺的事實,不僅讓公眾看到了制度的短板、改革的艱難,同時也傷害了廣大基層建筑設計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