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設協 〔2016〕32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關于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進行第一批“誠信單位”復評換證和第二批“誠信單位”復審工作的實施意見》(詳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據此開展并做好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第一批第二批“誠信單位”復評、復審工作。(中設協字[2016]73號),請有關單位根據文件要求將申報材料與2016年11月30日報至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秘書處。
聯系人:楊曉霞
電 話:0371-69153922
附件: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關于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進行第一批“誠信單位”復評換證和第二批“誠信單位”復審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
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
關于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進行第一批
“誠信單位”復評換證和第二批“誠信單位”復審工作的
實施意見
各誠信企業(單位):
經研究,定于2016年10月開始,對第一批“誠信單位”進行復評換證和第二批“誠信單位”進行復審,全部工作計劃于2017年4月完成。本次復評、復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實施:
一、復評復審依據
本次對“誠信單位”進行復評、復審,主要依據《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辦法》(附件1)、《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評分細則》(附件2)和當地行政主管部門或勘察設計協會有關“誠信單位”誠實守信(誠信信息)情況記錄,以及第三方(顧客、企業單位等)對“誠信單位”誠信度的評價意見。
二、復評復審組織實施
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誠信單位”的復評、復審工作,是在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指導下,由分會組成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誠信評估專家委員會并負責和組織復評復審工作的實施。
三、復評復審程序
1. 單位自查自評
“誠信單位”按照《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辦法》、《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誠信評估評分細則》要求實事求是進行自查自評并寫出自查報告,填報復評復審表(附件3),加蓋公章后,于2016年11月30日前,統一用A4紙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套),報送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協會(簡稱“地方協會”)。
2. 地方協會對各單位自查自評材料進行初評。
2016年12月31日前,地方協會對報送來的材料組織初評,對符合條件的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一式二份寄送到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市場與行業自律委員會(包括自評報告,自評結果,含光盤或U盤)并對復評、復審意見進行匯總(附件4)。
郵寄地址:陜西省西安市習武園9號,西北綜合勘察設計研究院
郵政編碼:710003
聯系電話:029—87340426
傳 真:029—87315401
聯 系 人:王曦,13319256166,李璐,15619232286
復評復審表及匯總表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
3. 誠信評估專家委員會復評復審
2017年1月,評估專家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報送材料進行復評、復審,提出評審意見。
4. 分會會長會議審定
2017年3月,召開分會會長會議,對行業評估委員會復評、復審的誠信單位名單進行審定。
5. 網上公示
2017年3月,“誠信單位”名單在分會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報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批準。
6. 公布與換證、簽章
2017年4月,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公布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第一批“誠信單位”復評和第二批“誠信單位”復審結果。對復評合格的“誠信單位”,頒發新的“誠信單位”證書;對復審合格的“誠信單位”,由地方協會在證書“復審記錄”處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