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設協 〔2016〕33號
各省轄市同業協會(學會):
為更好地推動我省BIM技術的發展應用,根據《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關于組建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BIM技術專家庫的通知》, 經各地市同業協會(學會),各有關單位推薦,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BIM技術工作委員會審定和公示,賈少燕等34人首批列入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BIM技術專家庫,現將名單予以公布(名單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歡迎更多從事BIM技術應用研究的專業人員積極申報加入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專家庫,協會將通過評審分批吸納。所有列入專家庫名單的專家,將按照《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BIM技術專家庫專家管理辦法》統一管理。
聯系人:段俊霞
電 話:0371-66229282
附件:1.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BIM技術專家庫首批成員名單
2.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BIM技術專家庫專家管理辦法
2016年12月2日
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
BIM技術專家庫專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建立高質量的BIM技術專家庫,充分發揮BIM技術人才在我行業中的作用,加強對專家庫的管理,依據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行業工作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BIM技術專家庫是指由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管理,為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BIM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提供服務的專家信息系統。專家庫專家參與我行業BIM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工作;為我行業BIM技術相關問題提供咨詢、決策參考。
第三條 BIM技術專家庫專家主要由我省工程勘察設計協會會員單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開展BIM技術應用研究的專業人員組成,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聘請部分外地專家進入專家庫。以勘察設計單位推薦或個人自薦為輔。經河南省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確認后聘任,聘期三年。任期滿后可根據工作需要連聘連任。凡屬協會邀請和單位推薦的專家,應事先征得被推薦人同意。
第四條 進入BIM技術專家庫的專家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8年以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并從事BIM技術應用研究3年以上,具備副高及以上職稱(特別優秀者可放寬至中級職稱)
(二)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職業道德和政治素質,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提出評價意見;
(三)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較為豐富的工程建設實踐經驗,熟悉BIM技術國內外發展方向、相關政策法規和和BIM技術標準及相關理論研究;
(四)身體健康,能夠勝任且愿意參與我省BIM技術應用相關的科研、咨詢、評審、教育培訓等技術服務工作,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以下;
(五)專業活動中無不良行為記錄。
第五條 所有進入BIM技術專家庫的專家需向協會提交下列資料:
(一)推薦表;
(二)個人身份證明和職稱證明資料;
(三)學術、專業成就的證明資料等;
(四)近五年BIM技術研究、應用情況。
第六條 專家選取原則
(一)參加BIM技術項目評審的專家,應從本專家庫中選取。情況特殊的,報我協會秘書長批準后,可聘請非專家庫內的人員;
(二)根據被評審項目的實際需要,選取熟悉該類項目的專家;
(三)根據被評審項目的實際情況,優先選取在類似項目上具有豐富實踐經驗或具有較高學術地位的專家;
(四)在其他條件相近的前提下,優先選取熟悉勘察設計行業情況、了解項目背景的專家;
(五)同一工作單位的專家在同一項目評審時不得超過兩名。
第七條 專家庫專家享有下列權利
(一) 接受協會的委托,對BIM技術相關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意見和建議不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干預;
(二)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 專家庫專家負有下列義務:
(一)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BIM技術專家庫的有關管理辦法及規定;
(二) 對本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負責;
(三) 發現與BIM技術工作有關當事人存在利益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性關系的,應當主動向中心申明并提出回避;
(四) 對BIM技術項目情況嚴格保密。
第九條 專家委員會組建及其主要工作:
在專家庫專家成員的基礎上組建BIM技術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專家庫全體專家為專家委員會委員。專家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由協會BIM技術工作委員會提名,經專家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報請協會秘書處批準。
專家委員會全體委員主要工作如下:
(一)開展BIM技術應用戰略研究,參與制定BIM技術應用發展規劃;
(二)推進標準體系建設,參與編制BIM技術應用服務的定額標準;
(三)發揮成員的積極性,引導行業轉型升級,提升業主、設計、施工、工程咨詢及運營維護等企業的BIM技術認知度和參與度;
(四)參與行業內BIM技術應用相關的科研、咨詢、評審、評價、教育培訓。
(五) 協會安排的其他BIM技術相關事項。
第十條 BIM技術專家庫專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協會首先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可隨時取消其入選BIM技術專家庫資格,并予以公告:
(一) 不負責任,弄虛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觀、公正履行職責的;
(二) 利用專家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為有利益關系的單位或個人提供便利的;
(三) 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專項技術活動三次以上的;
(四) 與專項工作涉及單位存在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工作公正性的情況,未主動提出回避的;
(五) 泄露專項秘密或其他不準公開的專項情況的;
(六) 為了個人私利和不正當目的,投機取巧,提出與事實不符、違反科學的結論、意見,并造成一定損失的;
(七) 索取或者接受與專項技術工作利益相關單位或人員的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專項工作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的。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