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設協〔2015〕20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協會章程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協會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的管理制度,制定《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現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
2015年9月17日
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
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管理辦法
為提高各會員單位積極性,發揮協會技術優勢,搞好協會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管理工作,依據協會章程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協會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的設置
按照協會章程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一) 成立各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由相關單位提出申請,協會秘書處研究后,提請常務理事會審議并表決產生。不另立章程,不設立分支機構;
(二) 各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應按照協會章程相關規定,在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協會秘書處協調,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各項活動;
(三) 各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均掛靠于一個同行業單位,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專家委員若干;專家委員由掛靠單位向協會秘書處推薦并聘任(專家委員管理辦法另行制定),主任、副主任由秘書長提名,報協會常務理事會審批并聘任。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動態化管理。
第二條 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職責
(一) 宣傳黨和政府的相關方針政策;
(二) 搜集、整理、交流相關、相近專業的先進技術文件資料;
(三) 為會員單位搞好技術交流與咨詢服務,增強行業自主創新能力;
(四) 組織推廣相關、相近專業技術的研究開發,開展技術服務,提高行業人員的技術和管理水平;
(五) 搭建會員之間的溝通交流平臺,交流先進經驗,學習推廣新技術和新成果,促進行業發展;
(六) 接受政府委托,組織專家起草有關標準;
(七) 承擔協會委托的其它任務。
第三條 終止程序
各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終止,須報協會常務理事會審查同意;如一年內不開展活動的,由秘書處提請常務理事會終止相關工作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成員自動解散。
第四條 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